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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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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记者从鹤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鹤城区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日前,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的有关规定。

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夫妻,可参照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方式,到相关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后,凭该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有关要求,鹤城区医疗保障部门已正式把参保育龄妇女生育三孩省委费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区医疗保障局提醒,乡镇(街道)要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参保人员,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滕青燕

编辑:杨立群

本文链接:https://www.hhhcq.cn/content/2021/08/27/9956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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