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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5日至9月底,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月7日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指出了我局党组在落实中央政策有偏差、政治建设有缺失、作风建设不到位等六个方面二十项问题,区发改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贯彻巡察整改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区发改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为整改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设立整改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等日常各项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副书记牵头,安排专班专人起草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局党组专题讨论研究,逐项明确整改牵头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局党组定期召开整改调度会,专题研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始终督促整改进度,要求各班子成员及责任股室对标问题,深入整改;各责任领导扎实牵头,多次召开业务股室及有关人员的调度会,研究部署,多次下基层到项目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四是深化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常管长,新建或修订了《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申报管理规定》、《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规定》、《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生活会工作规程》、《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中央政策有偏差

1.落实中央政策有偏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不彻底。

一是对一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工具房)拆除未彻底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现已拆除复垦到位。二是区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了“三排查”“三签字”和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排查行动,集中对项目工程质量、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后续产业就业帮扶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排查和交办,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鹤城区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方案》、《鹤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0年)》、《鹤城区2019—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计划》、《鹤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方案》。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浮于表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是领导一切的”专题学习无心得体会的问题”,局党组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调度会,会上要求每个党组成员进行认真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突出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区发改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改进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把定性与定量、考试与考核、内容与形式结合起来,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管理考核办法,做到学有压力与学有动力的互动;把理论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进一步强化硬约束,完善有关学习硬制度。坚持做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专人负责、有专题研讨记录、有学习笔记、有讲评、有阶段总结、有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二是针对“机关支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上交不全,未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的问题”,党支部制定和完善了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该专题进行认真学习,要求每个党员撰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三)政治建设有缺失,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得到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偏离

1.履行职责不到位,管理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分管副局长牵头,组建了由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等人员参加的问题核查小组,会同有关乡镇、村支两委到项目现场核实,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测量、找项目经办人及施工方详细了解、查看项目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制定了《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规定》。

2.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对发改局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及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同时做到“三报告”,即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偏移。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深入学习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提升对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认识,找出“三转”不到位的思想根源,认识到了要让纪检监察人员回归“本业”。二是深入探讨“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偏移”的原因,认真反思,切实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三是深入汲取教训,全面强化“三转”意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4.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质量效果偏离。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集中制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民主生活会不同于党内的一般会议。二是制定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工作规程。三是抓住会前四个关键环节。查找问题,明确主题;组织学习,净化思想;征求意见,如实反馈;撰写提纲,自我剖析。四是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后,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班子和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民主生活会成果。

5.主题学习管理不严,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人员就《讲奉献有作为》专题进行了重新学习,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和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让党章党规入心入脑。

6.部分党员学习笔记不全,学习教育作用收效甚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对党员学习进行规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

7.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及时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年终考核及优秀党员评选等重大事项中都做到了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制定出台了《鹤城区发改局党组议事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党建基础工作资料不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和《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明确要求,党员承诺要结合发改情况和自身工作岗位以及个人思想情况,并要求党员承诺不能打印,必须手写。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制定完善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制度。

3.机关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教育,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实际,支部委员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鹤城区发改局关于党支部选举工作程序规定》,做到支部换届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局党组对党费的收缴工作非常重视,抓好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使党员牢固树立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义务的观念,从而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局机关支部安排有专人负责收管党费。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组织上缴党费有记录。

(五)作风建设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

1.无公函接待,接待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加班、下乡、出差、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财务制度的学习。二是安排财务人员数次到区档案局查找相关档案,核实相关票据;安排财务室再次对相关凭证进行复核。三是走访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四是对不规范票据进行清理整改予以规范,并逐一说明签字确认;违规费用已清退到位。

2.滥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对2013-2014年区发改局及原物价局存在滥发各种津补贴)的问题,已于2016年6月按照区纪委“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自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了深入自查,同年11月已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上缴到位。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支付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超标准支付差旅费问题进行了核实。二是相关人员已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退。三是修改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

4.费用支出无政府采购及明细开支单。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到区档案局查档,核实核准车辆维修费相关票据凭证。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凭证进行确认核实,理清报销凭证的原委、金额、事由。三是走访相关人员对有关凭证进行了签字认可。四是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5.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到区档案局查实核准相关票据;原相关人员对购买电脑情况作出了说明,相关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签字确认。二是外调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确认。三是修订完善了《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六)纪律建设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学习了“五届区委巡察2019年工作要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三章”、《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等党纪条规。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时刻绷紧反腐倡廉思想之弦。四是严格做到集体决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大金额开支、评先评选等重大事项上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上下班签到签离制度、考勤请销假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对上下班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一周一统计、一周一公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依规处罚到位。二是针对个别外出办事去向牌未拨到位等问题,分管领导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并吸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工作作风整顿,加强干部职工对文件、规定、制度的学习,办公室经常通过微信、公开栏通知等形式提醒严格遵守纪律、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干部职工纪律执行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适时再出台一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鹤城融媒

编辑:刘婧婧

本文链接:https://www.hhhcq.cn/content/2019/07/11/5708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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