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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 2018年7月27日至9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19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整改期间新出台或修订完善17项工作制度,共有19人退回超标发放的经补贴和违规报销的费用56646.46元,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逐步落实整改到位和形成长效整改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关于“学而不实、学而不精、学而不透”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学习情况一月一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关于“理论学习不实、态度不端正”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员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学习的及时补学,无故不参加学习和学习造假的严肃问责。针对2018年度3名同志“人情风”心得体会在网上整篇抄袭的情况,责令3名同志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没抓到实处”的问题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明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方面

4.关于“党组织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形式。规定开支2000元以上费用必须经过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通过。

(三)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相关票据、财务章的管理;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下发《关于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对业务股室人员进行轮岗锻炼。通过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激发全局党员干部积极进取精神和干事创业热情。

6.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把党建工作放在局党委重要议事议程的第一位,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办公室规范管理,确保不发生档案资料遗失问题。二是制定党务活动经费支出计划,按制度确保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均单独设立会议记录本,分类建立健全完善会议记录。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五是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做好党员活动日计划,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做好活动资料、学习记录和学习影像资料台账。六是规范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对党员公开承诺情况进行监督并予以通报,确保基层党员公开承诺落实到位。七是严格遵守执行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出了高标准的2018年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八是按党费收缴规定进行党费收缴,确保党费按要求收缴到位。

7.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不扎实、资料整理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规范了支部工作程序,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成员对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确保支部换届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8.关于“公务招待违规”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及省、市、区纪委的相关要求备案。

9.关于“使用无效凭证报销支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按财务制度清退2015-2017年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用税务发票收款方存根联核报税金4646.46元。

10.关于“未按规定核报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交通和住宿标准,全面落实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及省、市、区纪委的相关要求,完善2014-2016年经信局机关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销干部住宿差旅费39930.5元相关附件。

11.关于“会务费支出清单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核实两笔会务费内容,完善两笔会务开支相关资料。规范会务费用报销程序,制定会务费用管理制度。

12.关于“大额支出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要求,完善2015年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总价值21600元政府采购程序,并纳入固定资产账;补充2016年经信局分别支付金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怀化鞋城消防改造安装工程款共计226253元相关政府采购和财政评审资料。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3.关于“发票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财经纪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4.关于“大额支出无清单无附件”的问题整改情况。核实2014-2016年经信局机关支付办公费金额共计47030元为2015年至2016年机关文印室打印费用;2014年局机关支付湘N0JX93车辆保险赔款15768元,后由保险公司通过区非税账户返回我单位账户;2014-2017年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支付汽车维护费、办公费等共计140656元已明确责任人和经办人联系相关单位查找核实相关附件等材料。

15.关于“公款私存”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控资金使用风险,坚决杜绝公款私存问题发生。

16.关于“大额支出长期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财务制度支付款项,经费支出除按规定确需使用现金外,其他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帐,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和控制现金风险,避免大额现金支付行为。

17.关于“部分发票无领导签字报销”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报销审批手续。

18.关于“账目混乱,跨年度记账”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整改2015-2017年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账户存在部分记账凭证时间与发票日期不一致的问题。

三、下步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鹤城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232162;通信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邮政编码:418000;电子邮箱:343490393@qq.com。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鹤城融媒

编辑:申湘华

本文链接:https://www.hhhcq.cn/content/2019/07/08/5699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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