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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至9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1月1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委及时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问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委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协调和联络工作。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清单》,围绕5个方面12项主要问题和向党委专门提出的其他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局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氛围不够浓”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各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要求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学习教育计划。要求各支部制定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为重点,同时督促党员搞好自学,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对抄袭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局党委对抄袭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提出了严厉批评,并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不够坚决”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切实深入基层。局党委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必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研究解决基层人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党委议事制度。局党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相应处理。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各项日常管理制度18项,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对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存在抄袭的问题,已重新撰写了工作报告。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明显提高。党委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相关精神,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高认识。三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制定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与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坚守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网络舆情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加大宣传阵地建设。今年来,我局投入资金建设了一块高清彩色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党建、扶贫、综治、扫黑除恶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4.关于“推进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完善了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人社系统2019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党支部执行。二是建立健全了定期调度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和调度全局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区直机关工委的提示要求落实,全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明显提升。三是高标准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按照党章和上级党委要求,我局已于3月1日召开了2018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

5.关于“组织党内生活严肃性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行集中约谈。为进行全面查摆,局党委以出现的问题为整改切入点,对基层所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所有支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端正思想态度,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召开支委会进行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属各支部均召开了支委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不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长期整改。一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我局一直以来都按需求向区委、区政府申报了公务员招考计划,2017年,全系统共录用了7名公务员,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干部队伍,今后我局将加大向区三公领导小组汇报力度,争取在今年继续录用所需要的年轻干部。二是完善抽调、请假人员手续。已按规定补齐了相关手续,整改到位。

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监管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班子分工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承担分管责任,要按要求参加分管支部的组织生活、上党课及民主评议等活动。二是对企保局2016年未进行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自查。

(四)党的作风方面问题

8.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程序。加强了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在公务接待费报销票据审核时,财务股坚持接待公函、审批单、POS机小票、菜单、发票等“五单”齐全报销制度,凡是票据不全或菜单中存在酒水支出的,财务一律拒绝受理。二是主动清缴。局机关已在2018年5月进行清查,并主动向区纪委上缴违规接待资金29592元。

(2)关于局机关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现金支出比例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严格实行公务卡制度。局党委要求,从2019年1月开始,所有公务支出原则上要求实行公务卡支付或财务转账直付的方式,否则不予报销。截至目前,我局所有支出均没有出现以上方式以外的情况。二是加强招考经费支出管理。在今后的公开招考中,将尽量使用公务卡支付,对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补助将全部改由通过银行卡支付。

(3)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奖金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清退违规发放奖金23700元。其中局机关清退15700元,机关社保局清退4000元,医保局清退4000元。二是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109920.3元。其中局机关清退29377.6元,就业局清退30600元,工保中心清退46862.7元,医保局清退3080元。

(4)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台账,对公车使用现已全部开具《派车单》。二是清退吊唁费用。对于2017年2月25日赴常德吊唁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全额清退了相关费用1050元。三是严格使用油卡。我局在公车改革前有4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均没有保留,2017年1月从医保局调剂一辆帕萨特(湘NC5068)作为公务用车,由于当时相关手续尚未办好,无法办理加油IC卡,经区公车办同意,暂时以现金加油,现已全部使用油卡支出。对于2017年产生交通事故理赔和维修费用问题,是由于当时我局组织全区工勤岗位等级考试,湘NC5068公务车在途中发生事故,确属公务出行,因此局里报销了交通事故理赔和维修费用。

(5)关于办公用房存在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责成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区企保局、区机关社保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查,严格按规定配备办公用房,目前,各局已就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调整,没有超面积配备、超人员配备等问题,符合上级规定。

9.关于“存在一些违规违纪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关于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对原工作日中餐以白纸入账的问题进行思考反省,责成全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日干部职工工作用餐管理,按规定开具发票入账,现各单位均按发票进行报账。二是新农保局25806元中餐票据未有领导签字的问题,已补签了相关凭证。三是区机关社保局、区医保局2015年、2016年支付的办公用品、印刷费,报销凭证没有附相关用品清单,现已由原采购单位出具了相关证明,并补充了相应采购清单。四是人社局机关2015-2017年,差旅费违规报账16037元的问题。经核查,共涉及违规报账12207元,已清退。五是对区企保局存在的2015年外地出差票据中出现大量办公用品发票问题进行核查,产生的费用是用于派人去省厅协调、请专家指导帮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录入数据、挂账的账务处理、数据调整以及文印资料等费用开支。现该局已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六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会就餐欠规范。已补充了相关凭证,今年召开的招聘会已严格按规定执行。七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门面租金无正式发票的问题,是因该市场产权多次转手,房屋所有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造成税务部门依据政策不能出具出租发票,为维护市场正常运作,在欠缴租金所有人多次关门的情况下,暂行由出租方出具收据支付入账。

(2)关于违规借支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相关单位已将2016年向区供销社、区交通运输公司各借支的1万元资金返还出借单位。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核实2015年“两节”慰问金50500元原件在局就业股台账保存,相关签字单据已复印。二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局党委已责成分管副局长赵仲树同志进行了详细核实,并明确今后要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核实新农保局抚恤金问题。经核实是因疏忽造成未签字,现已补签整改。四是加强城乡居民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自2019年起,已将城乡居民社保专项资金做了专项资金收支。五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费管理。一方面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就相关采购凭证由当时供货方提供了相关证明。

(4)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局党委已对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局财务室就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了培训,今后出现此类问题,将严肃问责。

(5)关于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区机关社保局、区工保中心已于2018年开设了工会银行账户及账套,现工会所有支出均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区机关社保局所有工会会员也已补交了几年来的工会会费,已整改到位。

(6)关于存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对人社局2016年3月资料费发票4210元涉嫌虚假发票问题,属票据填写错误,把关不严造成。已出具证明,同时局党委也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提出了严厉批评。

(7)关于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就业局违规转移财政资金135700元问题,经核实是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局分四次拨付创业协会135700元,用于我区创业人员创业后续服务活动经费、创业协会代表我区参加农博会、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训学员路演比武等费用。

(8)关于聘请工作人员存在用亲用熟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相关单位已将原聘用实习生予以辞退,进一步严格聘用人员制度,制定了《临聘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已报局党委审核。

(9)关于违规发放午餐补贴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自2016年1月起,区就业局已停止发放现金午餐补贴,而是固定在食堂就餐,今年开始,已全部采取按考勤就餐,发票报账的形式管理。

(10)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经核实,区就业局、区医保局、区企保局相关人员出差差旅费无违规报账现象。局领导赴青岛参加座谈会违规报销餐费1611元、旅游业发票680元属实,已清退到位。

(11)关于大额开支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自查,并均已补齐了相关证明和凭证。

(12)关于违规报销燃油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经查,区就业局2015年6月用IC充值卡充值3000元所用的IC卡实为公务车加油卡,但发票未注明单位信息,已由中石化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今后将严格规范发票登记信息。

(13)关于违规发放出车补助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进行全面自查,已出具并补齐了相关证明资料。

(14)关于发票与清单不一致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工保中心支出的三笔办公用品2500元、1000元、1920元,经查缺乏文件依据,已全部清退到位。对于碎纸机未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的问题,已责成财务调账,整改完成。机关社保局已由车辆维修单位负责人彭凤君出具证明。

(15)关于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已责令区医保局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报账程序,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

10.关于扶贫领域工作不完全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局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就扶贫政策及帮扶工作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强调,要求与贫困户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坚持每年深入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且要及时记录、完善相关资料,切实巩固脱贫成效。

(五)党的纪律方面问题

11.关于 “两个责任”从严从紧压实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明确班子分工管理。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局长的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股室承担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健全完善了机关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局里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作风建设“警钟长鸣”、“紧箍咒”常念,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三是严肃问纪追责。对今年我局在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人员启动了追责程序,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给予了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12.关于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今年以来,局党委先后召开会议,就重要业务工作、重大采购开支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集体研究,充分征求了党委班子成员意见,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了全面落实。二是加强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研究部署,细化招聘考试每个环节,确保今后各类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鹤城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

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局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同时,为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溶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执纪新常态

局党委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经过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争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二是在发展本领上要有新提升,争做“专业型”领导干部;三是在履职能力上有要新提升,争做“创新型”领导干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我区人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鹤城融媒

编辑:申湘华

本文链接:https://www.hhhcq.cn/content/2019/07/06/5687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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