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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鹤城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

  《鹤城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2日

  鹤城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湖南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检办〔2015〕7号)、《怀化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卫检办〔2016〕1号)和《怀化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卫检办〔20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认真学习、领会、掌握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新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政策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检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重点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个进行核查,依法进行整改查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圆满完成国土资源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2016年1月—2月,下发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2月,对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复核清单,准备举证材料,进行第一次省级数据审核,确定违法用地图斑清单。

  2016年3月—4月,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迎接并通过市卫片领导小组开展的督办检查工作。

  2016年4月—5月,全面做好督查前的准备工作,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亩以上或违法用地面积60亩以上的图斑进行全面实地督查。

  2016年6月15日,完成对辖区内实地已拆除图斑的验收和数据审核;通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检查数据。

  2016年7月,迎接市卫片执法全面验收工作。

  2016年8月—12月,全面巩固卫片执法验收工作成果。

  三、问责政策

  以下违法用地图斑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

  1.农民建房违法用地中,符合“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的;

  2.虽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但属于依法取得采矿权范围内的采矿生产设施用地;

  3.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违法用地的,已查处到位且已组卷上报至具有相应法定权限的审批部门。

  此外,于2016年2月29日前,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经市级实地验收通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法图斑整改到位率达到60%以上,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查处,对事对人依法处理到位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拆除、复耕复绿的。对土地管理秩序仍然混乱,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相关规定的,则立即启动约谈问责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鹤城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图斑核查、案件查处、资料收集填写等具体业务工作。

  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区财政局:负责卫片执法工作经费保障。

  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恢复工作。

  鹤城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区安监局:负责受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产违法案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区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用地手续的办理情况。

  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林地手续的办理情况。

  区法院:负责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区检察院:负责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2.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一是明确查处整改责任主体。违法主体为市直以上单位或部门的,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责成相关单位或部门查处、整改、恢复;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履行督促、监管和报告职责,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核实情况后,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其他形式的土地矿产违法用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查处整改,并及时做好拆除恢复工作。二是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做到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到位,应拆除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

  3.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在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进行督查,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要开展警示约谈,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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