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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怀化:职工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初编 :怀化职工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00-00-04][20221125-144732870].png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11月22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全市缴纳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可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待遇。在职职工每年最高可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每年2000元。

在市二医院门诊大厅,医院工作人员正向患者宣传职工门诊共济报销相关政策。

市二医院职工医保“门诊共济”通道已开通,患者在医院门诊就医购药可直接在门诊缴费窗口或通过电子医保享受到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是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功能,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医院级别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同。属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报销。

患者门诊购药必须在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才能报销。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陈冲

编辑:符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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