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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秋节期间廉政纪律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

  2014年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区营造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特重申如下纪律: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吃请、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公车一律封存、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争做廉洁从政的典范,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节日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2245304,2212520。

  中共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城区监察局

  2014年9月1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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