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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常委会立行立改十条

  1. 建立区委常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月至少1天,努力化解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 带头厉行节约,今年区级“三公”经费同比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肃查处公车私用。

  3. 改进会风文风,今年全区性会议同比上年减少20%以上,区委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上年减少20%以上。

  4.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提质改造过程中部分因赶工期造成质量有欠缺的背街小巷在7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区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低年级在5月底前全面开展国学教育。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窗口服务,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申报材料,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业务一次性办成。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切实整治在干部人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7.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财政投入力度,2014年乡镇(街道)公用经费在2013年20万元的基础上平均增加至4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在2013年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6万元/年。

  8.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富民惠民政策。

  9.严守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办案等,从严管理配偶、子女;

  10.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对常委会决策事项敢于担当、限时办结,提高决策执行力。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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