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怀化市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鹤人口发〔2012〕12

“十二五”期间,是我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控制人口工作和计划生育事业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人口总量的宏观调控,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和谐鹤城、小康鹤城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计划简要回顾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要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年均分别控制在16.47‰和10.67‰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9.8%以上,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108以下,连续13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既定人口目标。
2008—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情况表
项目
年份
出生率
(‰)
自然增长率(‰)
政策生育率(%)
2008
20.34
13.59
92.28
2009
17.52
10.55
90.61

编辑:申湘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史
  • 旅游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新闻H5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