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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滦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科学防范原则。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执法程序、严格监督检查,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建立健全快速有效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全力抢救伤亡人员,疏导聚集群众,稳定社会秩序。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原则。

  4、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积极完善相关制度。

  5、妥善处理,举一反三原则。高度重视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鹤城区内发生的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五)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1、事件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发的对国家、社会、人民群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事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可分为以下六大类: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事件。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致死、致伤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2)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突发事件。指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所引起的突发事件;

  (3)计划生育新闻媒体突发事件(境外媒体、国内媒体)。指国内或境外媒体播发的误导或歪曲事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由互联网恶意串通、传播和攻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4)计划生育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引起的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而引发的计划生育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5)计划生育信访突发事件。指因计划生育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重大活动期间的群体上访,发生过激行为、扰乱社会治安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突发事件;

  (6)其它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突发事件。

  2、突发事件分级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I级(特别重大)。指事态发展超出区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在全区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需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指事态发展超出区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在全区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3)Ⅲ(较大)。指事态发展尚在区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之内,在全区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一定损害的突发事件。

  (4)IV级(一般)。指事态发展在人口计生系统的控制能力之内,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一定影响,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一定损害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区人口计生局成立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区人口计生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应成立相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办事机构

  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服务突发事件、行政执法突发事件、新闻媒体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信访突发事件、其它突发事件六个工作组。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对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负责决定启动本预案和终止应急处置行为;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确定各突发事件工作组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负责对各乡镇履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应急预案的行为,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追究;负责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负责商请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拟订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技术服务突发事件工作组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负责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计划生育技术问题。

  4、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工作组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负责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问题。

  5、新闻媒体突发事件工作组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媒体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

  6、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组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

  7、信访突发事件工作组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信访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搜集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负责对本预案中事件分级中提及的I级(特别重大)、Il级(重大)、IIl级(较大)和IV级(一般)进行监测。

  (二)报告预警

  1、当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乡、镇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初次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2个小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时限不得超过3 0分钟。当发生I级、II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先期处置措施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确定2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电话24小时开机,以确保信息通报和联系渠道畅通。

  四、应急响应

  (一)接警报告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人口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后。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与性质、影响程度、报告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并及时向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二)先期处置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应立即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对事件类型、性质、影响程度做出初步判断,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对事件可能发展趋势的初步预测等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三)预案启动

  事发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应急领导处组经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事件或者事件的发展有跨乡镇或者跨市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发生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做出综合评估并提出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四)指挥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做出事件处置决定和决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理。

  (五)事件处置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相关工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处理决定后,立即赶赴事发地(现场)开展工作。

  (六)社会动员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协助事件发生地政府动员、组织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事件处置工作。

  (七)物资使用

  根据事件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使用全区计生部门的物资、人员,协助事件发生地政府使用、征用、调用。

  (八)新闻报道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新闻媒体突发事件工作组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市政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

  (九)扩大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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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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