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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鹤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状》要求,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共23个)

  (一)乡镇、街道(共5个)

  盈口乡、黄金坳镇、黄岩旅游度假区、红星街道、迎丰街道

  (二)区直单位(共18个)

  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林业局、区经信局、区信访局、区经开区国税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合格单位(共14个)

  (一)乡镇、街道(共6个)

  凉亭坳乡、城中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河西街道、坨院街道

  (二)区直单位(8个)

  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文体新局、区农业局、区档案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三、先进个人(共10人)

  王伟(区财政局)、杨德宏(区审计局)、张克勇(区人社局)、杨檬玮(区安监局)、吴庆华(区民政局)、米庆斌(区林业局)、肖建亮(区档案局)、王卫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刘俊琦(区经开区国税局)、满小勇(区经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考核为优秀单位的,所在单位(含直属二级机构)可给予每名干部职工奖励2000元;为合格单位的,所在单位(含直属二级机构)可给予每名干部职工奖励1000元;对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可给予80O元奖励。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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