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扶办联〔2015〕17号
关于下达2015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批复项目计划的通知
扶贫办、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驻村扶贫工作队申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项目批复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4293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早日实施,顺利完成。凡由省直管的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将直接批复到县,抄送市级;仍由市(州)管的县(市、区),项目计划批复到市(州),由市(州)进行转发。
附件: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批复项目计划表
湖南省扶贫办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4日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