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省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湘考发〔2014〕2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办[2014]19号)、市考核办印发的《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办法》(怀考发[2014]3号)和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验收标准〉的通知》(怀考发[2014]2号)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工作“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城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33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239元,实际城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3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已达到239元;
2、农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6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103.3元,实际农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6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已达到109元;
3、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640元/年,实际已达2640元/人、年;
4、改扩建(新建)农村敬老院2所,凉亭坳乡、贺家田乡于12月完成新建敬老院建设;
5、农村低保保障率不低于6%,实际保障率已达到6%。
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反映。
二、联系方式:
鹤城区考核办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8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87325。
鹤城区统计局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10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32716。
怀化市考核办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2号,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777951。
怀化市统计局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21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723821。
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地址:怀化市金海路69号政府综合楼8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37058、0745—2237710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鹤城区民政局
2014年11月13日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