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区委、区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区总体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些单位和干部职工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为大力整顿干部作风,区委、区政府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和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班纪律。工作日不准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工作时间不准上网炒股、下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除研究案件、干部工作等确需保密的情况外,一律实行开门办公,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办事人员;要以有效形式公布公务人员电话、岗位职责等事项;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区领导离开怀化,分别向“四大家”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区委书记同意;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单位负责人离开鹤城,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请假,且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同时外出。其他人员工作日离开工作地或离岗,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后,应按程序及时销假,原则上不得超假。

  三、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带班值班人员职责,确保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带班值班领导对带班值班期间工作负全责,不得擅离岗位。在全国“两会”、防汛、抗灾抢险等特殊时期,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班,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重大疫情、灾情,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告,并做好事件进展、处理情况、原因和后果等续报工作。对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对于区领导批办的案(事)件,批给谁由谁处理,限期解决,及时反馈。

  五、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未经批准不得请人代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先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所有参会人员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准在会场抽烟、玩手机、打电话、打瞌睡、“开小会”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不遵守会场纪律的现象,会议主持人或分管区领导要立即予以制止。

  六、严格公车管理使用。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购车款项;不准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工作日公务用车一律在指定区域停放,节假日期间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七、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索取、收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接受其提供的高消费娱乐、宴请、旅游活动,或由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强迫服务对象接受指定服务;严禁在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禁止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九、严禁乡镇干部“走读”。工作日,家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乡镇干部,不能早上去晚上回,必须住在工作地;目前不具备住宿条件的乡镇(含黄岩旅游度假管理处,下同),每晚住乡镇的干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党政主要领导至少1人住乡镇;街道、乡镇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人员中党政班子成员应不少于2人,乡镇值班人员必须住在乡镇;如逢乡镇赶集、抗灾抢险等特殊时期,乡镇(含站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严禁打牌赌博。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在办公场所和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严禁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方便条件;严禁在学习、培训或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期间以打牌等形式输赢钱物;严禁与服务对象以打牌等形式输赢钱物。

  十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坚持节俭、从简的原则,事前要按规定向区纪委申报,事后要报告,严格控制待客规模和范围,严禁借婚丧嫁娶滥发请柬、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十二、严禁公款旅游。凡因公出国(境)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渠道和程序报批,严禁借招商、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组织变相公款旅游,不得组织或参与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培训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十三、严禁公款送礼和滥发钱物。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安排钓鱼、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干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上述规定。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要随时对各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涉嫌违纪的,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办公室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编辑:申湘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史
  • 旅游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新闻H5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

阅读下一篇

返回鹤城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