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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财政局关于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加强我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从2014年5月起我局将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考核、整改、提高,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合作率达到100%。同时完善常态考核管理,动态确定考核档次,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的体制机制。

  二、考核内容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单位财务内部会计管理等四大部分,细化为52个小项,每个细项量化到一定标准分值,总分100分。实行扣减分考核计分的办法。

  1、考核等次划分。根据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考核奖惩机制。经考核认定为优秀和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表扬;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6个月整改到位,取消财政部门对单位的评先评优,并建议单位取消财务会计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至整改到合格为止;对整改不力和逾期不申报考核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通报;并列为下一个年度《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单位。

  三、工作安排

  整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考核分三年进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2014、2015年分期分批进行考核,2016年以整改完善部分不合格单位为主要考核对象。

  1、考核单位安排。根据摸底情况,区属会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44家,按照分年分批的原则进行考核。原则上按照分年分批名单进行分年度考核,但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提前申请考核。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单位申报和现场考核的办法。单位申报:开展自评和自我考核打分,根据自评结果,向财政部门申报考核。现场考核:即由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单位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单位的确定,根据单位申报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单位申报考核应如实填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申报表》,并同时上报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总结材料。

  3、考核时间。2014年分四个阶段,5-8月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和整改完善阶段;9-11月为财政部门考核组进入单位考核评价阶段;12月为考核表彰阶段。单位根据自评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考核,考核申报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报考核的,将视同逾期不参与考核。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纠,推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强化会计监督,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尽职尽责,服务好事业的发展。

  工作联系人:张慧 吴苏妹

  工作联系电话:0745-2297667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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