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区委决定,3月6日下午3:00,召开怀化市鹤城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央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湖南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印发〈怀化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14〕1号)等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和其他在职县处级干部;区政府党组成员;区人大、政协机关委室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区纪委常委和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过正处级实职和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驻区全国、省、市三级“两代表一委员”;区委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区委教育实践办工作人员。
四、有关要求
1.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不安排人员代会)。
2.所有参会人员请于3月6日下午2:45前入场完毕。
3.联系电话:0745-2516611邮箱:hcqwsjb@163.com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