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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迎丰东路立交桥的通告

  怀政函〔2013〕256号

  为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现状,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迎丰东路立交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迎丰东路立交桥建设项目地处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处桐形村、犀牛村(三眼桥地段),连接二环东路(溆怀高速连接线)和迎丰东路,需征用土地面积40亩。工程从2013年9月20日起开始建设至2014年1月20日结束,共4个月。

  二、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依法收回,集体土地和地表上的附属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收补偿;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堆放的材料、物品必须于2013年10月10日前自行搬迁。逾期拒不拆除、搬迁的,将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搬迁;杆线、管网按照“谁所有,谁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费用由杆线、管网所有人(单位)承担。

  三、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及管线工程。对在建的各类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规划、住建、公安、城管、消防、房产、国土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坚决予以拆除。

  四、项目沿线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服从城市建设需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对阻挠工程建设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6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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