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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鹤城区“一清单六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鹤城区纪委监委将在全区开展“一清单六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为便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问题范围

全区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涉企服务、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介服务中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说情打招呼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问题范围

(一)不属于营商环境工作职责范围的;

(二)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三)已经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及其他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的;

(五)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六)同一问题已受理或正在整改的;

(七)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5-12388

来信邮寄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鹤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18000)

举报网址:

http://hunan.12388.gov.cn/huaihuashi/hechengqu/m/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鹤城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受理您的来信来电,对经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化市鹤城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来源:鹤城区纪委监委

编辑:刘皆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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