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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赴鹤城开展《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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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率调研组赴鹤城区,开展《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友佳参加。

会上,区人大法制委、区人大建设委、区直相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分别发言,从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社区治理、细化细则、处罚标准、保障法律实施、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建言献策。调研组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

调研组表示,制定出台《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提升我市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法治保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现实需要。下一步,市人大将继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在《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出台之后,各方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全力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黄孝洁

编辑:小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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