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鹤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受疫情影响,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目前离年报截止日期仅剩一周时间,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尽快报送年报,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若12月31日前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各市场主体将进入次年申报准备阶段,2021年的年报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记者 毛克文 通讯员 唐铭徽)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毛克文 唐铭徽
编辑:杨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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