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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严禁”的通知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严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严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严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堆等;

六、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严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严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严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来源:怀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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