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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军:30年从检路 岁月自成芳华

青春无问西东,岁月自成芳华。王爱军,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名“老兵”,1988年进入检察系统,30年从检生涯,19年公诉人,10年政工人。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她毅然放下领导身份,走向一线侦监岗位,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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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王爱军进入原县级怀化市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公诉工作每天需要面对的是一个个重大刑事案件,工作内容周而复始,容易让人感到机械、枯燥、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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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王爱军接手了一起当时轰动全区的丁某某等7人团伙抢劫案。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拦截过往司机持刀抢劫10余次,成为社会毒瘤。犯罪分子落网后,被害人多次到检察院要求严惩。为了能最快严惩犯罪分子,王爱军白天晚上连轴转,复核10余名证人证言,3天在看守所提审7名犯罪嫌疑人,半月之内便将这起抢劫案移送到法院,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老百姓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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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年公诉岗位中,王爱军成功起诉了原湘西自治洲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某受贿案等多起重大案件。她办理的近千余件案件,未发生一起撤案或不诉处理的情况。2006年她获得了首届“湖南十佳检察官提名奖”,并被湖南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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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王爱军调整到政工室担任负责人。不同于轻车熟路的业务工作,工资、人事管理、工青妇、党建……,政工事多事杂。从初转岗的不适应,到随口说出每一名干警的出生年月、工资等级,王爱军打造了自己的“独门秘籍”。干部任免、工资晋级晋档、干部调入调出,所有信息都分门别类归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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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改革号角的吹响,为深化司法责任制,2017年6月,王爱军主动要求下到侦查监督室办案。曾有人问她,放着领导不当,去一线当一个没有任何职务的普通干警,还是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去的“一个案件只有7天时间的”侦监室,是怎么想的?王爱军回答,虽然放弃了领导的职务,选择了辛劳的办案部门,但是他仍觉得办案岗位更适合自己,只有在办案岗位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继续与犯罪作斗争,才能最大限度的体现自身价值。(记者 傅泽华)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傅泽华

编辑:张婷

本文链接:https://www.hhhcq.cn/content/2019/12/20/6389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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