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中执法大队组织执法城管队员冒雨对沿河路中叉里巷内部分村民在消防通道上违规私设地锁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据统计,整治行动累计拆除地锁63把,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车辆的顺畅出行。
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温馨提示:根据《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二)擅自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上设置地锁、水泥墩、栏杆、停车位、停车场、岗亭、书报亭等设施。违者将依据第三十七条对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上设置地锁、水泥墩、栏杆、停车位、停车场、岗亭、书报亭等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限期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记者 肖鹏 通讯员 曾庆国)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肖鹏 曾庆国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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