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鹤城纪检干部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红网鹤城区分站3月23日讯(记者 戴宏慧 傅泽华 通讯员 龙慧)随着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国家机构在原“一府两院”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委”即监察委员会,监察职能扩大为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作为配套立法,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被认为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我区纪检干部表示,将扎实学习贯彻监察法。

  鹤城区纪委监察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王亮是一名转隶人员,他认为,监察法的制定充分证明了党的力量,也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进入深水区,开启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篇章。曾彪是怀化市鹤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反腐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化,让反腐更高效,让监督更全面。曾彪表示,2018年3月20日,是我们永远铭记、令人欢欣鼓舞的一天,我们久久期盼的国家监察法终于颁布了,将反腐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化,让反腐更高效,让监督更全面。监察法所列的3项监察职责、12项监察措施,让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始终处于法律制约之中,同时也让我们在开展监察工作时更有底气,更加硬气。下步,我们全体纪委、监委干部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学懂弄通,掌握新理念、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根据监察法规定的管辖范围、办案流程、取证要求,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促使监察法在基层得到贯彻执行,让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编辑:申湘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史
  • 旅游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新闻H5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

阅读下一篇

返回鹤城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