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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黄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处:

  鹤城区2016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20元/月即2640元/年。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3026元/年(252元/月),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标准,一律达到或超过省级指导标准,并按标准补差发放低保资金。参照怀化现行生活水平和各地做法及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特确定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来22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55元,即按每人每月275元(33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实行补差救助。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怀化市鹤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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