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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鹤城区第二批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到户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鹤扶办联〔2016〕18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鹤城区第二批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到户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岩旅游度假管理处:

  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求,我们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经与区财政局研究决定,现将批复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根据各乡镇上报的2016年预脱贫扶贫对象人数,按人均800元的标准,下达项目计划479.68万元(具体计划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做好资金到户工作。

  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压实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取得产业发展和扶贫实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2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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