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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鹤城区第一批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鹤扶办联〔2016〕8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鹤城区第一批上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求,我们对各有关村上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经与区财政局研究决定,现将批复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1010万元。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各村要严格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区扶贫办制定的规范文本,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压实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取得产业发展和扶贫实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2016年7月30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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