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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凉亭坳乡杨地坪村和河西街道方石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13〕26号)精神,切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凉亭坳乡杨地坪村、河西街道方石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项目区内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节约集约农村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工作机制

  按照“区政府主导,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参与,村民委员会配合”模式组织实施。“区政府主导”是指区土地整治小组负责对全区项目进行管理、协调、考核;“有关部门参与”是指国土、财政、监察等部分按行业进行履职,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村民委员会配合”是指村民委员会配合当地政府,重点负责施工环境的维护,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资金渠道

  以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为龙头,聚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农村招商引资力度,共同投入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难后易,循序渐进”原则,保障各项配套工程与土地整理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鹤城区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财政、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环保、规划、河西街道和凉亭坳乡等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由鹤城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及各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公告制、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的“五制”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如质、如量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整治的要求,各负其责,加强协调, 形成合力。

  3.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国土资源、财政、审计部门及当地群众参与的项目监督机制。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不截留、挪用资金,不设立小金库、乱支滥发或者变相私分,不在项目资金中报销应属个人承担的费用,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

  4.严格标准,规范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相关标准,按照自查、初验、终验、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验收规范、规程组织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规划、设计得到有效落实。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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