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扶贫有关项目批复的通知

  湘扶办联〔2015〕24号

  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扶贫有关项目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112号)精神,结合我省社会扶贫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扶贫有关项目批复如下:

  此次批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扶贫有关项目3498万元口其中:革命老区扶贫项目300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300万元;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560万元;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268万元;村企共建扶贫项目400万元;“一家一”助学就业项目1000万元;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项目300万元;民主党派扶贫项目160万元;驻湘部队扶贫项目210万元(具体见附件1-10)。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早日实施,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扶贫有关项目资金

  计划表

  2.2015年革命老区扶贫项目汇总表

  3.2015年残疾人扶贫项目汇总表

  4.2015年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汇总表

  5.2015年搭建科技平台项目汇总表

  6.2015年村企共建扶贫项目汇总表

  7.2015年“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项目

  汇总表

  8.2015年“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项目汇总表

  9.2015年民主党派省委机关扶贫项目汇总表

  10.2015年驻湘部队扶贫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9日

编辑:申湘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史
  • 旅游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新闻H5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

阅读下一篇

返回鹤城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