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单位所承办的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 建设社区矫正中心 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
今年建设社区矫正中心任务1个,项目名称为怀化市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性质:新建。资金来源:省财政、区财政拨付。主要功能: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在其执行社区矫正刑罚期间,由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予以矫正,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建设内容: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位于鹤城区城东组团四方路以北,项目采取与我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共同修建的形式,其中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面积为890平米。该中心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分为:社区矫正办事大厅、办公室、社会联络室、入矫(解矫)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心理评测室、心理宣泄室、教育培训室、警务检察室、训诫室、监控管理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室。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现已全面建设完工,计划于2015年11月30日投入使用。
2.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2月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反映。
3.联系方式:
鹤城区考核办: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11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87325。
鹤城区统计局: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10楼,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232716。
怀化市考核办: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2号,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777951。
怀化市统计局: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21楼,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2723821。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鹤城区司法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