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鹤城5月20日讯(通讯员 陈菲菲 谭才兴 李岩)5月13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怀化火车站广场“3.22”砍人事件涉案精神病人陈勇(化名)申请强制医疗。
经查明,3月22日13时40分许,在怀化市火车站广场迎丰西路怀仁大药房门口处,犯罪嫌疑人陈勇因精神疾病发作,双手分别持菜刀和水果刀,将无辜市民成某、王某、刘某3人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其中两人属轻伤,一人属轻微伤。
经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陈勇作案时精神病发作,行为不受主观控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该案发生后,在怀化当地造成较大影响及恐慌。因陈勇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公民人身安全,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