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第6条。
◆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申领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单方申领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①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②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③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④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⑤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⑥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⑦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⑧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本人填写后交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再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③夫妻双方及子女免冠二寸近照一张。
◆程序:A.本人申请。B.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C.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证。
◆办证期限及是否收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发证。不收费。
来源:鹤城融媒
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