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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鹤城区司法局、鹤城区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区人大、鹤城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20余家单位,在太平桥佳惠华盛堂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鹤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mp4_20231204_164137.672.png

活动现场,各单位结合普法责任和群众法治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分发小礼品、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和展示,并耐心为现场群众解答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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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二十余块,现场咨询人数50余人次,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滕青燕

编辑:刘皆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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