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碰头推进会,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怀化市工商联、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湘潭某公司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是第三方专家组评审首次入驻企业,对企业整改将会进行现场督促。会上,湘潭某公司法人代表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对合规整改计划作了说明,表示会在专家组的指导监督下做好相关合规整改工作,确保企业经营走在法治的轨道上。第三方专家组就合规整改的期限、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鹤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军介绍涉企案件基本案情,要求企业合规整改严格落实到位,做到真合规、真整改,合规经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合规工作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法律面前坚决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以长远眼光谋划和推进企业合规工作。
怀化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江璇表示,本案的办理系怀化检察机关对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机制大胆创新,首创“函件商请”的异地协作机制,简化了相关程序,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希望以本案为契机,推动怀化、湘潭两地企业合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为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下一步,该院继续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办的领导下,以合规工作厚植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涉案企业抵御违法犯罪行为侵扰的能力,积极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合规工作,群策群力推动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合力画好企业合规经营同心圆。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张鸿奕、袁洁
编辑:小布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