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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鹤城区人民法院柔性执行 护航小微企业复苏发展

“感谢法院让公司有了喘息的机会,你们是真正为民服务的好法官!”近日,被执行人怀化某美容公司负责人杨某在鹤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的帮助下成功与申请人余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和解现场她一再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被执行人怀化某美容公司租用了申请人余某的场地用作公司经营,2022年中旬,杨某因拖欠租金被余某诉至法院,在鹤城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杨某于2022年8月30日前支付余某租金10万元;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每月28日之前支付余某租金56800元的民事调解协议。因杨某未能如期履行协议,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及时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调查发现,由于2022年受疫情的影响,被执行人杨某经营的该美容公司经营困难收益不佳,所得收益均用于维持基本经营以及保障员工基本工资,故未能及时偿还本案债务。法院认为被执行人仍在努力使其经营现状保持正常,如能继续维持经营,或有能力偿还申请人的债务,于是决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执行干警首先对申请人讲明被执行人目前的困境,又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企业将面临失信、限消等后果,督促其按时履行义务。在多次努力后,申请执行人余某被执行干警打动,表示愿意与被执行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且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决定减免其2023年1月至3月的房租,其余所欠房租亦可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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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件的顺利执结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画下了一个三方共赢的句号,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还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此类原本经营稳定却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数量颇多,鹤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石夏碧 欧阳宁珂

编辑:小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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