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乙类乙管”实施之日起,怀化对新冠感染患者住院及门急诊费用实施医保报销。
根据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新冠患者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急诊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结算或参照住院待遇政策结算。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乙类乙管”实施之日起)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同时,市医保局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价格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执行现有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政策,按照相应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执行,不区分医务人员技术等级,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陈冲
编辑:罗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