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6条,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这份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等。
这份司法解释还强调从业禁止及禁止令,就是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犯罪将从业禁止。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后,鹤城区政法部门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记者 毛克文 通讯员 张健
编辑:刘皆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