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14日清晨,鹤城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来到黄金坳镇,趁着当地赶集,在集市上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中,两委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报等形式,对《民法典》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集中宣传,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的典型事例,为村民讲解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三个方面内容,强调了家庭、学校、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呼吁家长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筑牢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也让未成年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家庭、社会、学校中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生活中如何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受到伤害。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据悉,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鹤城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他们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严的基调,保持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联动配合,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案件办得准、办得精,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谭才兴
编辑:罗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