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鹤城区:聚焦“弱有所扶” 稳步提升救助水平

为认真落实省、市“2026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做好“弱有所扶”工作,鹤城区民政局早安排、早启动、早实施,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稳步提升救助水平,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从2025年1月起,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750元/人/月提高至8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500元/人/月提高至550元/人/月。各街道(乡镇)按照年审工作要求,分期分片对在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及刚性支出等现状进行100%入户核查,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标准有升有降”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

截至2026年4月,全区共有在册城乡低保1538户284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58.0213万元,月人均补差分别为612.03元、394.47元;1—4月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0户101人,取消(核减)城乡低保对象47户84人。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刘银师 通讯员 李琳 汪琴

编辑:滕靖茹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旅游
  • 文明实践
  • 项目建设
  • 招商引资
  • 党建引领
  • 城市治理
  • 乡村振兴
  • 鹤鹤有鸣
  • 融媒动态
  • 书记区长报道集
  • 基层
  • 视听
  • 视界
  • 要闻
  • 鹤城手机报
  • 外媒关注
  • 理论学习
  • 榜样力量
  • 民生
  • 概况
  • 专题
  • 时政
  • 玩转·鹤城
  • 经济
  • 公示公告

阅读下一篇

返回鹤城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