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女副院长宋竹君,从事仲裁工作12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仲裁“老兵”。多年来,她始终奔走在仲裁工作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基层劳动仲裁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宋竹君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被申请人某服装厂同意承担申请人女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人女职工也同意让步,放弃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宋竹君在经手的众多仲裁案件中,她时刻要求自己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换来了一件件办结结果满意案件。
繁忙的工作让宋竹君成为一个“不合格的”女儿,不能好好陪伴年迈多病的母亲。可母亲每当看着宋竹君为事业奋斗的身影,却把女儿双手牢牢握在手里温暖着,这成为女儿内心最好的理解、最大的鼓励。
从事仲裁工作以来,宋竹君办理案件达到一千余起。自2020年起,仲裁院每年受理案件超过270起,包括办理兼职案件在内,她日均审结一起案件,办理的案件多次被《怀化日报》报道,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这次荣获全省最美仲裁员,不仅是对自己工作最好的肯定,更是为仲裁事业默默奉献最美的认可。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陈冲
编辑: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