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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面旗帜——记鹤城区司法局宣教股股长周琼

  红网鹤城10月30日讯 鹤城区委、区政府把加大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依法治区的新高度,使广大群众对法律的关注度、对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有了新提升。而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有一个人总是行动在宣教第一线,给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就是鹤城区司法局宣教股股长周琼,人们称她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面旗帜”。

  记者来到周琼办公室时,她正在接听一个社区打来的请求开展法律面对面活动的电话,周琼对记者说,现在工作好开展多了,不用像以前老是要去基层要求基层单位开展这些普法宣教活动,街道、社区会主动打电话联系要求举办这些活动。

  出生于1981年的周琼,如今也算的上是一位常年坚守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的“老普法”了。鹤城区的普法宣教工作,从无到有,她参与其中。在她的努力下,《常见法律法规政策300问》、《百姓身边的法律》、《课前“十分钟法律课堂”》等鹤城区自己的“六五”普法系列辅导读本被编辑成功,并服务广大市民;金海广场上建立了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怀化市图书馆也建立了集教育性、实践性、互动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心等等。

  作为亲身经历和参与这些工作的周琼,自己也非常感慨。鹤城区的普法宣教工作从一开始的街头摆摊设点发传单发展到如今丰富多彩的法治宣教活动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作为执行全区普法宣教工作的普法办,只有两个人,工作繁杂、压力很大,经常需要加班,家里大人小孩经常顾不上。

  鹤城区司法局局长张中喜这样评价她:“周琼同志非常敬业、肯干,有一股蛮劲,我们全局上下都很敬佩她这种敬业精神。她作为我们普法办股室的负责人,带头加班加点,不知道有多少个双休日没有休息。”

  一路风雨一路歌,凭着一颗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一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周琼用满腔热情谱写普法之歌,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她也多次被评为鹤城区“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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