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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法援事业 力铸“民心工程”——记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刘江红

  红网鹤城10月15日讯(记者 肖鹏)刘江红,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2000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肩上挑着法律的尊严,心中装着群众的困难,年复一年,日复一日。15年来,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筑守着基层“第一道”防线。在工作期间,她多次被市、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13年其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近年来,怀化城市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逐年增多,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面临着人员少,经费少,事情多,任务重的困境。面对困难,以刘江红为代表的鹤城司法人积极想办法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在没有任何模式的情况下,边实践边总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经过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鹤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刘江红在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社会弱势群体申请人用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中心,记者采访了一位援助当事人潘三明,他介绍:“自己是在9月9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之前觉得很无助,不懂法律,后来就到法律援助中心这边来,遇到了刘江红律师,他们都很热情,让我对法律援助充满信心。

  为给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援助,刘江红积极在全区15个乡街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所有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现在全区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并开展工作。

  长期以来,刘江红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勤学好问,多阅卷,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自觉主动地学习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学习中,刘江红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对其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能够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诉则诉,能调则调,诉调结合。六年来,刘江红所工作的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0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

  刘江红表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是我们司法人员的本职和义务,我们将为群众撑起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法律援助金字招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鹤城作出我们应有贡献。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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